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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律师创业发展的几点思考


稿件来源:鼓楼区普法网 发布时间:2008-06-18 14:18:31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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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楼区律师业有发展得益于2000年开始的律师事务所脱钩改制工作。此前我区仅有2家国资所,执业律师14人,到目前我区已有合伙、合作制律师所15家,专职执业律师106人。从人数情况看,不足10名专职律师的所有6家,按106名专职律师计算,平均每家律师所不足8人,从创收情况看,按今年1至7月份统计数据15家所创收总量为742万元,百万元以上的所只有2家;人均创收只有7万元;从律师知识年龄结构情况看,106名专职律师中,具有硕士、双学士学历的7人,法律本科、其他专业本科学历的93人,大专以上的6人,年龄在40岁以下的47人,40岁以上的32人,执业年限在5年以下的31人,5年以上的75人,从律师专业化方向较为突出的情况看,只有医疗、保险、知识产权、房地产专业较为突出;从办公硬件条件看,已拥有事务所自有办公场所的有6家所,其余均为租用,且办公场所面积最大的有500平方米;从所内部规范化管理情况看,依据省、市司法行政机关规范化管理的要求,真正在各方面都能达标的目前尚无;从律师所经济规模历史状况上看,可以说350万元的创收已成为各所目前创收的一个极限。

      一、对标找差,看问题析原因

       尽管近几年我区律师业在机构数量、队伍人数上均有一定的突破,各所在律师专业化、特色化发展上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在服务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社区建设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与实践。回顾改制以来我区律师业的发展情况,我们认为,机构、人员、业务拓展明显,但办所理念,发展定位,自律性、规范性管理上,特别是在律师所发展与壮大,数量与质量,规模与效益,综合实力与规范执业等方面与先进地区仍存在相当大的差距。从其他区管所情况看,我区律师机构数量,执业律师人数,创收总额尽管名列区(县)管所的前几位,但与处于第一位的城区相比,在机构数量、执业人数、经济创收总量与单个所的实力上均有较大差距。

       我区15家所经济规模总量尚不及玄武区、杭州市下城区一家所,这与我区作为南京市经济、文化中心城区的地位极不相称。就其原因:1.律师执业性质单一,执业范围、服务对象重叠。南京市目前有省属所、市属所、区(县)属所三种管理级别的律师所,机构在我区的省、市直管所26家,加上我区管的15家所,合计为41家,可以说是律师所数量密度最大的区域。执业性质均为私人合伙、合作的社会执业律师,业务范围主要围绕经济商事领域,服务对象主要为大小国有、私营机构,支付报酬的当事人,由于这样的执业模式造成相当部分律师去争标的大的经济案件,有实力的企事业单位,都在寻找各种办法措施“抓人脉,拉关系,走独木桥”,一方面相当多的律师业务“吃不饱”,另一方面相当一部分小、难、穷案子许多律师“不想吃”,因此,社会上感觉律师多,有的人断言律师人才过剩。律师业务量形成人为不平衡,其主要原因是律师立法和律师改革以及高层司法行政机关的政策导向没有为律师向政府律师和公益律师发展设定相关的法律、政策依据。尽管目前个别城市在进行试点,但客观实际的需要与政策推行滞后已形成冲突。

      2.律师执业管理隶属划分,影响和阻碍律师业的整合,由于律师业务竞争上的利益驱使,导致省属、市属、区属所在人员流动、业务竞争、规范管理上难以协调统一,掌管律师机构开办执业许可的省厅同时也直管律师机构,在资源管理、公平利用上容易让市属、区属所产生误解。

      3.律师执业缺少专业化与团队化的互助与合作。我区律师业中致力于专业化发展的所已经有一定程度的发展,但在业务量与专业化律师人数上尚无规模优势,一是专业型、成熟型律师人才相对短缺,年轻的专业化律师培养尚需时日。二是目前大部分律师仍忙于基本业务创收,属于“温饱型”,只要有案件,有业务都能办的“万金油”式的律师。为了生存忙于业务创收,而难有时间和精力去选择专业作深入研究。因此专业化所专家型律师当前仅仅是个别情况,当前还难以形成规模发展效应。

      4.律师创业理念难以与实际情况同步。在律师办所创业中,谁都想成就事业,做大做强律师所,但在实际工作中发现小所已成为人才培养的“瓶颈”,在人才引进上,律师所大都是只愿意聘用具有2―3年以上执业经历的成熟律师或已通过司法考试具有一定社会实践经验和社会关系的人才,对于刚从学校毕业出来的学生一般不予考虑;律师所大都采取无底薪的提成分配机制,这种分配机制限制了律师所的发展和对年轻律师的培养。如没有正确引导和外界因素干预这种短期效益行为将会持续下去。

      5.律师执业现行税收政策难以激发律师业规模发展。国家税务总局[2002]123号文件认为:律师行业实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办法,其核定的税赋明显低于法定税赋,容易造成税赋不公,不利于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高收入者的作用,规定要求对律师行业实行查帐征收个人所得税。实际该文件只看到律师行业个别地区,小部分律师高收入的状况,而忽视律师全行业90%以上的中小律师所的实际情况和经济状况。当前在律师业中最发达的北京市尚有两千律师生活缺乏保障,中国12万律师真正有钱律师也仅仅是几个百分点。律师行业决不是全行业高收入者的人群,因此我们认为国家税务总局[2002]123号文件精神是与律师行业的实际情况有较大差距。在我区律师所中如今年创收200万元的纳税额度,将是去年创收100万元纳税额度近三倍,如此一来,小所要规模发展在面对税收环节上就要相当大的勇气。

       二、律师创业发展的思考

       一是,搭建律师业务拓展执业互助平台,彰显法律服务独特优势。运用律师业务拓展中的协调统一与合作,来增强律师团体化服务的作用,突出律师执业合作规模化的社会效应。律师应当为所有的社会主体提供法律服务,他服务的范围绝不应当仅仅局限在私法领域。律师应当为政府的依法执政服务,应当为有钱的当事人服务,还要为那些弱势群体提供服务。

       在实际工作中政府依法执政,社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的需求,对律师执业的服务范围,服务对象提高了更广阔的业务拓展空间。1996年,我区成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团,在服务政府依法行政,围绕中心维护稳定等工作中,展示了律师专业化法律服务的优势。随着形势的发展,政府法治工作的进一步加强,社区法治建设的逐步深化,突出要求加大政府律师、公益、援助律师法律服务工作的力度,为此,我们设想在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法律服务范围,延伸法律服务对象,创新法律服务机制,组建面向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三位一体的专业化综合协调性组织――鼓楼区律师服务团。成立服务团为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的政务性活动,为驻区各企事业单位社会性、商务性活动,为社区公益活动,社区民主自治,广大居民群众提供顾问、专项或代办式法律服务,为体现律师法律服务团的规范化、专业化和便捷化的服务运行方式,服务团下设若干专业小组,即:①行政事务分类小组,相对应的活动仍称区政府法律顾问团;②民商事社会事务分类小组,相对应的活动可设民营企业法律顾问团;③涉外及科技产业类小组,相对应的活动是科技园律师服务团和科技企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联席会,邀请工商、国税、地税、财政、法院、检察院、科技局、计经局、外经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④刑事与人身权益类小组,相对应的活动可邀请工会、妇联、团委、卫生局、民政局、老龄委、关工委、教育局、劳动局等部门单位,视客观情况每年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活动。如开展未成年人安全教育系列讲座,追讨拖欠民工工资的法律服务活动,关爱生命与医疗专业法律服务等;⑤法律援助公益服务类小组,相对应的活动可设征地、拆迁法律服务志愿团,专门为征地、拆迁中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律师信访接待法律服务志愿组等。

       通过以上组织模式,再制定院校专家、学者,资深法官、检察官、政府官员和律师之间的交流互助机制,条件成熟时成立由政府领导、专家学者、政法和政府部门等成员单位组成的“鼓楼区律师业发展协调指导委员会”,并制定配套工作措施,制定政府推动保障激励机制,通过我们律师业不断做强做大,以及自身努力和政府扶持成为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当前,在律师为政府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的基础上不断进一步深化律师法律服务领域、服务层次、服务方式、服务成效,以此作为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的具体实践,前期工作可在区管律师队伍中开展,取得经验和成效后,在得到市局、省厅的支持下进一步扩展到驻区的省属、市属律师队伍中。

      二是,鼓励区属所走专业化道路做专家型律师。选择1―2家专业化发展条件较好的律师所,从人才培养、人才引进上给予重点扶持,促其尽快形成专业化人才的梯队,展现专业化法律服务的团队化优势,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引导专业化服务形成既有人才资源的合力,又有锁定相同专业或相类似专业的能力,从而真正意义上实现由专业化服务一点一线向以数个相关专业化为基础,多类型专业化协同发展并形成合力,呈现规模化的发展势头。具体措施是依托区“五五”普法讲师团和社区法律学堂的人才资源、普法阵地的优势,开设“律师讲坛”,按普法计划和不同对象、不同的法律服务需求进行专业化的法律讲座,同时律师与律师之间亦可开展业务交流和学习讲座活动,促进我区有专长有特色的律师数量进一步增长。

       三是,设定鼓楼律师机构资信,律师执业能绩评估考核体系。对律师机构采取机构规模与经济总量,专业化服务总量与实效,人均业务量与创收量评估指标,每年评估两次,并排定律师机构排名次序。对律师执业能绩,采用业务数量与质量,执业诚信与投诉情况,学历教育与执业培训情况等项指标进行考核测评,由考核小组给出每位律师年度测评的综合评语。

       四是,搭建对外宣传平台,展示律师整体合力。鉴于目前南京市尚无明确意义上的政府律师、公益律师之分,而日常工作中又由广大社会律师承担着大量的政府法治和社会公益性质的法律事务,因此有必要由区局统筹,搭建鼓楼律师的宣传平台。近期可由区局划拨专项经费,由区信息中心协助制作鼓楼律师网页,重点介绍律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维护稳定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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